近日,郑州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绩效自评抽查的通知》,在预算单位完成绩效自评基础上,按照精简高效、突出重点、绩效导向原则,选择覆盖面广、社会关注度高、资金规模大的18个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抽查复核工作。近年来,对单位自评结果进行抽查复核,已成为郑州市为提升部门绩效评价工作质效采取的一项常态化措施。
——规范复核方式和流程。制定《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绩效自评抽查的通知》,明确抽查复核对象、工作程序和结果应用等流程,采取“评价中心 支出处室 预算部门”协同,以及“现场 非现场”方式开展抽查复核,发现问题及时向被抽查部门反馈,并将复核结果予以通报,督促部门完善整改举措、提高绩效管理规范化水平。
——优化复核规则和标准。集思广益,制定市直部门绩效自评抽查复核指标体系,并在近年来抽查复核基础上不断优化完善审核规则、量化评分标准。重点从部门绩效自评的全面性、完整性和规范性,以及项目绩效自评的真实性、公正性和客观性等方面进行复核,不仅评定项目绩效自评材料的“卷面分”,还要考虑实际产出和效果评价“业绩值”,两者共同构成抽查复核得分,并作为抽查复核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质量撰写抽查复核报告。把抽查复核报告作为结果反馈的重要载体,站在政策的高度、预算安排的角度、部门履职的程度,全面系统阐述单位自评工作质量,以及项目实际产出和效果,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揭示发现的主要问题,剖析问题产出的症结和根源,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高质量的抽查复核报告有利于部门强化绩效管理意识,深入了解自评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项目实施存在的不足,从报告的建议中汲取整改思路举措及方法,推动提升绩效自评质量和项目实施效果。
——深化复核“后半篇文章”。2022-2024年,郑州市财政局常态化对市直部门绩效自评开展抽查复核,并通过“回头看”系统梳理总结,对比每年各个项目自评指标的目标值、实际完成值,将分析结果应用于修改完善部门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同时嵌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供部门编制项目绩效指标时共享共用,帮助市直部门持续完善本行业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助推绩效目标编制质量,构建形成“绩效自评抽查复核-指标分析-反馈回溯绩效目标”的优化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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