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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从“进一步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加强重点领域财会监督、推动财会监督协同贯通”三方面出发,持续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有力推动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明确监督主体。明确财政部门、有关部门、各单位、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作为财会监督主体,构建分工明确、层次清晰的“五位一体”财会监督体系,更好发挥财会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
二是细化监督职责。围绕财政主责监督、部门依责监督、单位内部监督、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五方面,进一步细化具体职责要求;围绕重大政策落实、财经纪律执行、财务会计行为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等重点领域,提升财会监督工作成效。
三是加强监督力度。建立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的贯通协调工作机制,为重大政策、重点工作落地见效保驾护航,维护财经纪律严肃性,以监督实绩推动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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