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就是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刚才,鲁轶副厅长就我省汽车、摩托车下乡问题作了安排部署,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受李克常务副省长委托,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去年以来,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家电下乡的政策措施,稳妥推进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我省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70万台(件),销售额23.6亿元。家电下乡的政策效应不断显现,有效带动了农村家电销售,拉动了农村消费,激活了农村市场,农民真正得到了实惠,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
在实施家电下乡的基础上,国务院决定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对农民购买汽车、摩托车予以财政补贴,以进一步发挥财政补贴在扩大内需、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的政策效用。汽车下乡、摩托车下乡与家电下乡一样,都是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是财政和贸易政策的创新突破,有利于促进汽车摩托车企业面向农村市场,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企业实施自主品牌战略,加快自主品牌发展,振兴汽车摩托车产业;有利于为农民出行和生活提供方便,改善农村交通运输工具落后状况,帮助农民提高农副业生产经营能力,促进农民增收;有利于提高农民购买力,在更大范围内调动农民购买的积极性,直接提高农民消费能力,真正把内需特别是农村消费启动起来,加快农村消费升级,促进农村消费。
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既顺应了农民改善生活质量的要求, 让广大农民尽早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也是贯彻国家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具体体现。省委、省政府对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高度重视,在4月20日全省经济运行电视电话会议上,把这项工作列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全面把握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的重大意义,确保这项工作按时启动,顺利实施。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
为支持我省汽车摩托车企业发展,借鉴北京、吉林等省的做法,省政府决定,对购买本省生产的补贴类车型的农民,除享受国家补贴外,再增加3%的补贴。其中换购轻型载货车和购买微型客车单价5万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再增加补贴1500元;购买摩托车单价5000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再增加补贴150元。汽车、摩托车下乡是一项新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政策,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扎实工作,确保政策发挥最佳效益,确保广大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一是要做好政策宣传。通过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采取多种方式答疑解惑,做到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保证汽车、摩托车下乡的政策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
二是要组织好审核兑付工作。要把方便农民申领补贴放在各项工作的优先位置,完善审核制度,及时审核,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迟受理农民的补贴申请。要做好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及时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补贴资金拨付到农户的账户上。要在乡镇财政所设立专门的便民服务窗口,设立公示栏,把实施工作抓细抓实,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兑付。
三是要健全检查监督机制。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符合汽车摩托车下乡条件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已经下达,要严格按照产品目录中的车型审核兑付,不得扩大范围。在审核工作中,既要简化手续,又要确保按规定落实政策,保证资金安全。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和发展改革、商务、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协作配合,加强对补贴资金、车辆报废、购买、转让过户以及市场秩序、价格、产品质量等方面的管理与监督检查,防止骗取财政补贴资金行为的发生,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要建立公示制度,完善监督和举报投诉机制,发现违规行为及时查处,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工作措施。省里将组织有关部门不定期地赴各地进行检查与指导。市、县也要加强督查力度,深入到基层进行调查研究,确保政策顺利实施。
四是要不断完善政策。从家电下乡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看,实际兑现补贴数量还远远滞后于预拨资金数量,政策效应亟需尽快发挥。在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中,也要因地制宜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与方法,在惠农的同时更加便民、更好地服务于企业,把政策用足、用好,充分发挥补贴政策在强农惠农和拉动生产与消费中的作用。
五是要严肃工作纪律。在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兑付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六不准”,即不准降低补贴标准;不准借机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不准用补贴款抵扣各种收费和债务;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拖延补贴兑付时间;不准向享受补贴农户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支付补贴资金。享受财政补贴的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同期同类产品价格。享受财政补贴的汽车两年内不得转让过户。对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六是要做好信访处理工作。各级汽车、摩托车下乡办公室都要向社会公布政策咨询电话,并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对农民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和苗头性问题要及时了解情况,责成各地妥善处理,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同时,还要定期不定期地组织人员,进村入户,明察暗访,真实了解政策落实情况。
三、加强领导,分工协作
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政策性强,环节多,情况复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在家电下乡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了省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负责汽车、摩托车下乡的日常工作。各级政府也要成立相应协调机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政策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财政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要积极主动做好统筹协调工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操作办法,指导基层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并具体做好补贴资金的拨付、审核、兑付等方面工作,保证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下乡汽车、摩托车价格监管,配合做好汽车摩托车下乡联合监督检查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对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及企业准入实施严格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为享受补贴的车辆办理牌证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按规定严格办理登记,同时负责核实换购轻型载货车农民的报废车辆情况,开具机动车注销证明。商务部门要加强对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监督管理,防止虚假开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等行为,规范和完善汽车回收拆解网点建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汽车摩托车销售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质监部门要对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和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严格执行“三包”有关规定,加强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察部门要加强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工作,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要严肃查处。各有关部门要建章立制,做到措施具体、环环相扣、落实及时。
同志们,扎实做好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对于把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的春风送到广大农村,送到千家万户农民,对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意义深远,责任重大。我们要把这项工作与决战二季度的各项部署紧密结合起来,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工作,努力把好事办好,向广大人民群众交上一份合格满意的答卷!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