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农民抗旱保收和春耕生产,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农民增收,登封市严格按照直补程序,精心组织,确保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各项兑现到位。
首先抓好两个环节。一、张榜公示。各乡镇财政所按统一要求,以村组为单位对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在7天以上。并及时通知农户查看,使其对补贴情况充分了解,对农户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予以处理和解决,确保各项基础数据准确无误。二、及时发放补贴通知书。农户补贴金额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区办财政所将农户基础资料提供给信用社,直接将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存入农户补贴专用账户,同时乡镇财政所向每个农户发放领取补贴通知书。农户携带通知书、补贴存款折和有关证件到当地承办银行营业网点办理补贴资金存取手续,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完整、准确发放到户。
其次是把握四个重点。一、继续按照“计算到户、控制到乡、分配到县”办法分配补贴资金。各乡镇区办粮食直补资金保持2009年度总额不变。农资综合直补资金根据2009年省核定各市县的补贴面积和全省统一补贴标准计算。二、稳定补贴面积。农户补贴面积以2008年核定的补贴面积为基础,据实核减退耕还林、基本建设和国家合法征占等不种植粮食的面积后核定。 三、统一补贴标准。粮食直补继续实行县级行政区域内统一补贴标准,粮食直补每亩10元。农资综合直补实行全省统一补贴标准,即每亩66.72元。四、严格执行“七不准”。即不准降低补贴标准;不准由村组干部代领代发存款折;不准借发存款折之机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不准用补贴款抵扣各种收费和债务,特别是不准抵扣水费、修路等集资款项;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违规向享受补贴农户以外的个人或集体支付补贴资金;不准拖延补贴兑现时间。
目前,登封市各乡镇的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工作进展顺利,已完成2009年分户农户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数据修改,方案上报及批复和分户张榜公示工作,补贴资金已拨付到各乡镇信用社。预计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兑现工作3月15前结束。(登封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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