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市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推进我市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进程,在2006年秋季免收全市农村地区(含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农村学生学杂费政策的基础上,市政府决定从2007年春季起,免收全市农村地区(含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农村学生课本和作业本费(简称书作费),并列入今年政府十件实事之一。
免费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课本和作业本,是我市认真落实、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各级政府、各财政、教育等有关部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及时间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扎实实做好此项工作,要及时发现新情况,研究解决新问题,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这项政策的资助对象为在我市农村地区(含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并已享受了免学杂费的郑州市农村学生。补助标准:课本费农村小学一至三年级每生每期38元,四至六年级每生每期60元,作业本费每生每期10元;农村初中课本费每生每期110元,作业本费每生每期15元。所需资金(不含上级下达的“两免一补”专项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各负担50%。
我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调整支出结构,足额安排本级预算,及时转拨上级补助资金,采取得力措施,确保今年春季免课本费和作业本费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为保证学校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和正常运转。将免课本费和作业本费补助资金一并纳入“两免一补”资金专户严格管理,封闭运行,按照规定用途和标准使用,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免费教科书资金由县(市)区财政部门根据实际享受免费教科书学生数,按照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确定的结算价格,据实结算,直接拨付免费教科书供应商的县级机构。学校和有关部门不得再向受助学生收取任何书作费、教辅材料费,违者按乱收费处理。
来源:教科文处
网站标识码:4101000026
地址:郑州市兴华南街39号
电话:0371-67180715
邮编:450005
传真:0371-67180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