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会计考办《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豫会考〔2021〕2号)安排,郑州市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定于2022年9月举行,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现将2022年度郑州市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考生仔细阅读报名通知内容,以免错过报名考试。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参加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报名开始日期一周前登陆河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http://czt.henan.gov.cn/ztzl/kj/)完成“信息采集”。
(四)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第二学士学位”按《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的规定执行。
(五)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六)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实际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
(七)报名方式。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郑州考区采取网上报名、网上付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提示,按照报名系统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付费。
1.报考人员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在报名时间段内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填写报名信息后,再次登陆报名网站,网上提交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信息表,等待报名点审核。
2.报考人员在审核时间段内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补充或更换个人信息,确保在报名时间段内再次提交;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时间段内,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考试考务费。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3.报名申请被接受后自动生成的网络报名注册号和密码是报考人员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妥善留存。
4.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应真实完整、清晰规范、准确无误;个人照片应面部清晰、亮度适中。缴费完成后,报考信息、照片将无法修改,因填报信息、上传照片错误或照片不清晰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或因漏交费用导致报名失败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要充分了解有关考试信息,请勿让他人或培训机构代报名,因代报名造成的有关问题,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5.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段内,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考试科目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会计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制定的2022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安排
(一)考试时间安排
2022年9月3日至5日举行,共3个批次,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9月3日至5日 |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
13:30-15:45 财务管理 | |
18:00-20:00 经济法 |
(二)考务日程安排
1.(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3月19日00:00至3月30日23:59。
(2)网上审核时间:2022年3月21日8:00至3月31日12:00。
(3)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3月21日8:00至3月31日14:00。
(4)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8月29日00:00至9月2日23:59。考生应在2022年9月2日之前打印准考证,以免错过考试时间。
2.2022年9月3日至5日组织中级资格考试。
3.考试结束后,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全国会计考办将对初级、高级和中级资格考试答卷的雷同情况进行排查,特别是对“同对同错率”较高的试卷由专家进行甄别、判定,确认为雷同卷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4.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可向主动提出需求的考生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同时完成本考区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
具体说明:
1.首次报考人员自行上传照片,报名时使用的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考生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规定要求,对报名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符合上传格式后再进行上传。非首次报考人员直接不需要上传照片。
2.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后不能再缴费。请考生选择一种缴费方式(微信、支付宝或云闪付),避免重复。
3.网上缴费成功后,报名成功。
4.打印准考证时间截止后不能再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考生注意事项
(一)为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及会计诚信体系建设,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报名条件签署承诺书。对提交信息不实、伪造报名资料等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以及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给予取消考试成绩、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等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考生应在公布的报名日期内,完成考试报名确认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及完成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届时将不能参加考试。在报名确认及成功后,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将不能在网上自行修改。
(三)会计考试防疫相关要求将根据全市疫情防控措施规定的变化随时调整,请考生及时关注郑州市财政局最新通知,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郑州市财政局
2022年3月16日
网站标识码:4101000026
地址:郑州市兴华南街39号
电话:0371-67180715
邮编:45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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