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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郑州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来源:组织人事处   时间:2023-11-30 16:15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2月28日至4月2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河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和《市委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整体情况

    市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自觉把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坚决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确保全面从严、全面过硬抓好巡察整改。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自觉。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财政局党组立即着手研究,细化整改任务,统筹谋划整改工作。局党组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方案,认真听取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整改努力方向和下一步主要措施,真正把巡察整改的过程转化为深化党性教育、强化政治力量、提升能力素养的过程。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市财政局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落实任务分解方案,构建精准施策、科学调度、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党组书记扎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5次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带头突破重点难点问题,一抓到底,深入推动巡察整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坚决落实“一岗双责”,突出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整改任务。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全力种好整改“责任田”,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是注重统筹兼顾,确保整改实效。市财政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整改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深刻剖析原因,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同时将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效结合,完善工作制度16项,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反馈问题:学习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导财政工作还有差距

1.学习研讨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和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财政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分别于6月12日、7月14日、8月7日、8月30日通过中心组集中学习会及党组会“第一议题”的形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二是丰富学习方式,中心组成员围绕《习近平著作选读》,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财政的重要论述撰写心得体会,开展交流研讨,并撰写学习心得体会20篇。

2.“三标”意识不强,落实市委中心工作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三标”要求,扎实开展“四个提升”活动,调整重点工作推进协调领导小组,明确重点任务具体责任,严格落实督察督办闭环管理要求,推动领导小组半年期形成进展情况总结报告。二是制定实施《广开源促增收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各区县(市)增收促收重点,联合税务部门持续推动税收专项行动,确保税收收入应收尽收,促进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在“四挂钩”考核中加入收入质量考核要素,对全市收入结构进行调节,确保全年收入质量的提升。1-8月,全市税收收入增长5.6%,税收质量为64.5%,同比提高3.1个百分点。

3.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将过紧日子作为部门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印发《关于编制市级部门2024-2026年财政规划及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明确长期坚持过紧日子的指导思想和预算编制原则。二是严格各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管理,预算执行过程中无追加部门公用经费情况。

    4.贯彻新发展理念仍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第三方机构对财政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基金开展绩效评价,促进相关政策目标实现,保障出资权益。二是针对中心城市基金下发文件督促其履行主体责任,发挥杠杆撬动作用。三是督促市农委制定《现代农业发展投资基金绩效考核评价管理办法》,对农业发展基金绩效目标、考核要点和考核时间进行明确,促进基金有序运行。

    5.预算改革推进力度不足,存在畏难情绪。对“零基预算”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印发《关于编制市级部门2024-2026年财政规划及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明确全面实施零基预算管理,改变预算支出固化格局,调整优化支出结构。

    6.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大力加强预算执行刚性约束,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对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不予追加。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专项资金10个自然日未支付即收回统筹使用,大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7.预算资金拨付不及时。专项资金下达超期时间过长。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的时间分配下达资金。完善市直部门及区县(市)转移支付下达沟通协调机制,及时提醒、督促市直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资金分配意见,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对转移支付分配下达慢的部门,在安排预算时予以约束。1-8月份,全市一般支出1024.7亿元,为预算65.6%;中央直达资金分配进度99.2%,省级直达资金分配进度97.9%。

    8.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市级预算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组织各预算单位开展自评;选取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民生、公益事业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36个项目开展自评抽查;对25个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二是将市级单位开展自评及部门评价情况纳入郑州市2023年度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三是对绩效自评、自评抽查和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并将绩效结果及时反馈被评价部门,建立整改台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确保结果运用的及时性、有效性。在安排2024年度预算时,对评价等级为中、差的项目,将根据情况核减预算,对于整改不到位的,也将根据情况核减预算。

    9.开源节流做得还不够,提质增效有差距。向上争取资金、债券的主观能动性不强,存在等靠思想。

整改情况: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1-10月份,全市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75.4亿元;共争取新增债券额度251.98亿元,其中,争取新增一般债券39.43亿元,已全部发行完毕;新增专项债券217.13亿元,已全部发行完毕,发行债券主要用于轨道交通、棚户区改造、社会事业、医疗卫生、农林水利等公益性项目。

10.专项债资金使用效率需进一步提升。

整改情况:以督导函的形式,督促零支出县区加快完善项目前期手续、推进项目建设。对于短期内确无法形成实物工作量的项目,督促县区采取调整资金用途的方式整改。截至目前,6个项目全部正常推进,实现支出0.62亿元。

    11.对全市债务风险分析、指导、监督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月底隐性债务变动统计工作,加强对债务实时变动情况动态监测。二是按月做好隐性债务问责情况、风险事件统计表。三是贯彻落实通报制度,做好债务风险等级结果评定测算,根据财政部通报结果,对全市风险等级结果进行通报。

12.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不到位,存在流失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暨重点资产核查,针对存在问题下达整改意见书,督促单位根据资产核查整改意见完成问题整。二是协调机关事务管理、自然资源、住房建设等9个部门加强对权属登记的指导和监督,推动产权办理工作,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成立郑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郑办网〔2023〕67号)。三是印发《关于尽快将账外资产纳入财务核算的通知》,明确入账价值确定办法。依据《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2023年第1季度郑州市城建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和造价指标的通知》(郑建文〔2023〕73号),计算得出局办公大楼价值,进行资产入账。

    (二)反馈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深入,制度执行有差距

    13.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局党组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时限、细化分工、压实责任。二是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议,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县处级领导干部召开分管领域党建工作专题研究会,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14.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会务管理的通知》,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经局党组研究通过的有关规定。二是遵循程序规范、厉行节约的财务管理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大额资金使用的管理,修订《郑州市财政局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将“10万元以上的重大财务开支项目由局党组集体审定”调整为“5万元及以上的重大财务开支项目需进行事前审批,由局党组集体审定”。针对订阅报刊杂志、购置离退休人员春节慰问品等每年例行支出,严格落实有关规定经局党组研究。

    15.“一岗双责”落实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一把手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单位)负责人分级签订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压紧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层层传导压力,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三是梳理各处室(单位)廉政风险点,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切实做到警钟长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16.固定资产管理有漏洞。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局属单位资产管理,已完成百花路三套住房入账,加快推进闲置房产的处置工作。

    17.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郑州市财政局内部财务管理办法》,规范报销流程,加强财务事项审核。进一步明确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费用报销时需提供的原始凭证,确保票据完整齐全,例如明确会议费报销时需提供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参会人员签到表和会议定点场所出具的费用明细单据等原始凭证。强化事前审批事项,要求公务出差、召开会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务租车、公务租车、新购资产前均需填写相应的《审批表》,并作为报销依据。

    18.警示教育开展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以案促改文件,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对照赵龙云、李浩辛违纪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引导党员干部反躬自省、举一反三。二是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廉洁文化教育中心,撰写心得体会,提升党员干部廉洁意识。

    19.2020年市审计局对财政局进行存量资金和闲置资产专项审计,要求规范国有资产基础数据,财政局2022年4月才启动数据核查工作,截至2023年4月,未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月报制度,每月通过资产系统检索单位闲置和待处置资产,逐笔核对,确属闲置和待处置的督促单位尽快处置。二是公开招标选取3家回收企业负责市级单位的废旧资产回收。三是定期对单位权限内的资产处置事项进行逐笔审核,对资料不齐的提出整改要求。四是组织开展市级单位房产出租和重点资产核查工作,摸清出租底数,及时下达整改意见书,指导督促问题整改。五是按照通用资产配置标准,在市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通知中明确资产购置预算要求;就制定专用资产配置标准与市卫健委、市教育局进行对接。

    20.部分党员干部服务预算单位意识不强,沟通解释工作不够耐心细致。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四个提升”活动,各基层党组织走进服务对象、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197次,深入察实情、解难题;完成对标计划49项,积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提升工作成效。各基层党组织通过“四个提升”活动,检视问题149项,梳理“要不要”清单239项,持续锻造适应新时代财政工作要求的过硬本领和优良作风,推动活动走深走实。二是聚焦主业抓提升,抓好广开源促增收、预算执行监督、财政管理绩效提升、文明创建等专项行动落实,以专项行动提升财政保障能力,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三)反馈问题: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实,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21.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与基层党组织签订党建目标任务书,明确“一岗双责”,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实现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二是强化督导考核。印发《郑州市财政局2023年机关党建考核办法》,对基层党建内容进行梳理量化,每季度进行考核评比,确保基层党建各项任务有安排、有推动、有检查、有落实。三是加强党建工作创新。持续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三标’要求,促进四个提升”活动,全面锻造过硬财政队伍;扎实推进“书记项目”、基层支部联系点等工作,推动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开展形式多样、灵活丰富的党日活动,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以党建高质量推动财政事业发展高质量。

    22.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准确把握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二是修订《郑州市财政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进一步规范局党组民主生活会程序。三是严格按照兰考标准提高民主生活质量,7月20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谈心谈话,会上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做到红脸出汗。

    23.双重组织生活会坚持不够好。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党建工作提醒函》,督促领导干部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各项活动,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二是对领导干部所在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进行重点督导,机关党委有关同志列席相关会议,定期检查支部会议记录,确保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高质量开展。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谈心谈话制度的意见》,建立常态化谈心谈话机制,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为契机,组织领导干部与支部委员、普通党员之间,广泛开展谈心谈话,互相交流工作及思想现状。

    24.党组在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意识形态的工作要求中,未与财政特点紧密结合,未能找准风险点、薄弱环节进行防控,督导检查少,压力传达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在中心组学习中安排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内容,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领域风险评估机制和分析研判制度,按时向市委报送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三是各局属基层党组织召开上半年意识形态形势分析会,对各处室意识形态情况进行自查,确保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25.网站党务公开栏目,自2022年3月至2023年3月,一年内未更新。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站党务公开栏目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责任处室,细化任务分工。二是将党务公开完成情况纳入全局网站考核任务,进一步以考促干。三是根据任务分工,及时更新“党务公开”栏目内容,做到重大事项及时发布,一般事项按要求更新,提高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26.未建立网评员队伍,日常参与全市网络舆论引导任务积极性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市委网信办有关要求,按照单位在编人员20%的比例建立网评员队伍。全部人员信息录入省级管理系统并通过审核。二是根据上级安排,积极参与舆论引导工作。

    27.个别干部保密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保密知识和制度学习,开展微信群泄密等警示教育,节假日通过oa短信平台推送保密安全提醒,增强干部保密观念。二是研究制定《郑政钉工作群管理办法》,印发《关于加强微信、郑政钉等工作群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全局上下禁止在微信群收发、讨论文件等材料。三是压实各层级保密工作责任,所有工作群非必要不保留,新建工作群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建立,由各处室(单位)负责人开展回头看,严格考核,坚决杜绝失泄密情况发生。

    28.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开展“四强”支部创建工作的通知》,在支部评星定级的基础上,从“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发挥作用强”四方面评选先进党支部,促进基层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二是针对支委设置不正确、会议记录不规范的支部下发整改通知,限期完成规范化整改。三是举办党务知识培训会,邀请市委市直机关工委领导讲解支部设置与换届、支部工作机制、组织生活制度、党组织书记述职等基层党建知识,进一步提高支部书记和党务专干的党务工作水平。

29.基层组织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的通知》,规范支部会议记录格式和组织生活细则,提高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是印发《关于开展“七一”讲党课活动的通知》,明确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讲党课的要求和标准,上报党课讲稿及图片资料存档。三是印发《关于召开2023年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各支部通报巡察整改情况,党员按规定程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四是加强对各支部的督导检查,对支部书记讲党课、组织生活会进行重点督查,对记录不规范的及时予以纠正,切实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30.党费收缴比例核算不准。

整改情况:一是对注协行业党委下属党支部进行走访调研,了解支部组织生活、党员教育与管理、党费交纳等情况。二是组织注协行业党委基层支部集中学习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及其实施细则,进行相关党务知识培训。三是指导注协行业党委印发《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党建方面问题专项整改落实情况的通知》,对党费收缴基数、标准进行重新核算,确保从7月份起按照规范标准交纳党费。

31.执行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干部政策,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提高思想认识水平,增强执行政策的自觉性。二是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尤其在研究干部议题时,严格控制参会人员范围。三是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工作程序,启动前充分分析研判、酝酿沟通,坚持组织选人原则,发挥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主导作用。

    32.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规范了干部档案考核材料。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印发《郑州市财政局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干部年度考核等次评定要求。

   33.部分长期出借资金、应收未收资金清理不及时,缺乏跟踪问效。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追缴消化。与区财政、街道办建立联合追缴机制,进一步加大催缴力度。函告市城乡建设局,核查欠缴配套费项目竣工验收办理情况,在工程竣工验收环节审核企业缴纳配套费情况,未缴纳配套费的按照豫建文〔2020〕13号的规定不予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把牢最后底线。二是预算列支消化。根据企业破产清算情况,追缴后确无法偿还的,经市政府同意后,安排本级财力消化。

 34.对有关干部规定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年轻干部选育管用,适时开展干部选任工作,落实市委有关年轻干部配备数量要求。二是结合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工作,通过人员调整或自然退休等方式,妥善解决局属事业单位超配问题。三是严格落实全市对比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政策要求,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35.干部轮岗交流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有序开展机关干部轮岗工作,多岗位锻炼干部,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二是结合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工作,对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中的科级干部进行调整。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市财政局党组将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大力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标准不降、节奏不缓、力度不减,继续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抓紧抓实整改工作,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靶向发力、久久为功,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一是坚决扛稳持续整改责任。坚决防止“过关”心态,坚决克服闯关松劲的思想,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加强重点整改任务攻关,强化内部协同联动,持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坚持分类施策,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续跟踪督办。

二是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结合,注重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着力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整改推进机制。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刻反思体制机制中存在的病根,把治“病症”与除“病根”相结合,切实解决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持续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治,不断用制度固化整改成果,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三是不断放大巡察整改成效。把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继续抓好财政收入组织、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等各项工作,加快推动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财政发展高质量推动中部崛起、国家黄河战略和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

中共郑州市财政局党组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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