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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2010年秋季在原基准定额小学300元、初中500元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了100元,达到小学400元、初中600元补助标准。2011年计划进一步提高标准,目前已做好明年预算编制工作。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寄宿生生活费标准,自2010年秋季在原标准基础上每人每天提高1元,即年生均小学750元、初中1000元。各级财政具体分担标准为:中央财政负担小学生1.5元/天、初中生2元/天;省辖市财政负担初中生0.5元/天;县级财政负担小学生和初中生均为1.5元/天。每学年在校时间均按250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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