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2010年度
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专项检查工作圆满结束
为进一步推动和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促进廉政建设,了解和掌握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根据郑州市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关于开展郑州市2010年度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依据《郑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010年度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市307家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单位自查的的基础上,郑州市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联合抽调专业人员,组成5个检查组,于
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单位对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工作比较重视,成立了相关部门并安排专人专职负责,积极与有关市直单位签订协议,严格按照投标确定的价格、优惠率和服务承诺履行供货义务,从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为市直单位提供了快捷、规范、优质的服务。但检查中也发现一些被查单位在执行《管理暂行办法》和统一服务承诺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没有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规定执行信息报告制度;政府采购业务档案建立不完整;中标承诺价格(优惠率)执行不彻底;政府采购业务管理不规范等。
根据检查汇总的情况,我办一方面对执行《管理暂行办法》和服务承诺情况较好的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单位提出通报表扬,对执行《管理暂行办法》和服务承诺情况较差的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单位予以警告;另一方面将检查报告反馈各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单位,要求各单位以受到表扬的单位为榜样,以受到批评的单位为戒,自觉增强诚信意识,针对存在的问题或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内部制度,严格执行中标承诺内容,提高履约水平,更好地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促进政府采购事业健康、规范、协调发展。
郑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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