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省“十项民生工程”、市“十大实事”和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的住房保障责任状中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6月23日上午,市政府在综合楼第一会议室组织召开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督察工作动员大会,市政府副秘书长陈新出席动员会,督察工作已于23日下午全面展开,督察人员分成两个小组同时进行,第一组对市内五区和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开区开展督察;第二组对县(市)和上街区开展督察,此次督察活动采取自查与实地督察相结合的形式,在各区自查的基础上,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监察局、财政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房管局等单位先后对金水、二七、管城、中原、惠济、经开、高新、郑东新区等市内八区进行督察。
督察重点是低收入家庭认定情况,廉租住房保障情况,廉租住房项目建设和建设资金筹集情况,廉租住房管理工作办公经费落实情况,廉租住房补贴发放情况,档案规范化管理情况,公共租赁住房立项或建设用地征用情况。督察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和深入项目建设现场,走访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共入户走访20户)等形式,深入了解掌握我市廉租住房工作进展情况。
从此次督查情况看,全市所属县(市、区)政府基本能够按照与郑州市人民政府签订的住房保障责任状要求,与所属民政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但低收入认定工作进展不均衡。除市区外,县(市)、上街区低收入认定工作推进难度大,进展迟缓。截至今年7月底,全市实际在保家庭12358户,仅完成年度省政府责任目标的52.92%,其中:市区10368户,县(市)和上街区1990户。但仍有个别县(市、区)部分项目推进速度慢,手续不完备,工作人员、经费落实不到位。部分廉租住房项目基础配套不到位,后期管理难度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立项、土地征用等前期手续办理进展缓慢。
今后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把为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作为民生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按照“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间、定进度”的要求,强力推进,确保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年度目标任务的落实。一是要咬定目标,确保不折不扣完成任务。二是要突出重点,工作节奏一刻也不能放缓。三是要加强协调,强力推进廉租住房保障扩面工作。四是要强化督查,建立健全定期督察和通报制度。五是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廉租住房机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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