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加强政府采购协议定点项目管理
通报35家协议定点供应商
为了切实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满足采购人需求的零散性、时效性和多样性,郑州市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零星采购项目,实行协议供货及服务定点采购。郑州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从2006年首次开展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供应商的招标工作以来,不断总结、不断优化,每年拓展1-2个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采购项目。目前,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协议供货项目五个(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家具、办公用纸、空调设备、公务用车)、定点服务项目三个(公务用车维修、办公印刷、会议和公务接待),共计300多个品种,300余家供应商为市直各单位提供全方位的协议及定点采购服务,大大方便了预算单位,提高了采购效率,受到了采购人的普遍好评。
为了加强对协议供货及服务定点采购的管理,郑州市财政局专门制定了《郑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范采购人、供应商的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并建立了相关的监督检查制度。每年度市财政局都将会同市纪委、监察局、审计局等有关部门对协议供货企业及定点单位进行检查或不定期抽查,监督供应商严格执行中标服务承诺。对每次检查情况,市财政局都在郑州财政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或以其他形式予以公告。在《暂行办法》中要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对协议供货企业及定点服务单位执行服务承诺情况进行反馈,对违反规定的协议供货企业及定点单位,一经调查属实,将予以通报批评、列入不良记录、取消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资格、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活动等处理。
根据《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郑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对市本级公务用车维修定点服务单位2010年一季度月报报送情况进行了统计查询,从统计查询情况看,郑州市市本级公务用车维修定点服务单位大多数都能够按照《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成立相关部门,安排专人专职负责,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将本月与市直单位发生政府采购业务情况及时上报给郑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但在统计查询中也发现一些被查单位在月报报送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没有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规定执行信息报告制度,政府采购业务月报报送不及时,有的单位甚至从未报送过月报。
根据统计查询情况,郑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对执行《管理暂行办法》信息报告制度较差的35市本级公务用车维修定点服务单位在郑州市财政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了通报,并提出警告。
2010年度,郑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将加大对市本级协议供货企业及定点单位的检查力度,发现问题,按照《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七条和第二十条要求严肃处理,警告超过两次,取消其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资格。要求市本级各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单位以受到通报的单位为戒,自觉增强诚信意识,对照存在问题,建立健全内部制度,严格执行中标承诺内容,提高履约水平,更好地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促进政府采购事业健康、规范、协调发展。
郑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