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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三代”)税款手续费的管理,我局联合税务机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郑州市地方税收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了“三代”税款手续费支付比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税务机关按代扣、代收税款的2%支付;委托金融机构或邮政部门代征个人、个体及实行核定征收税款的小型企业的税收,税务机关按代征税款的1%支付;税务机关委托单位或个人代征农贸市场、专业市场的税收,税务机关按代征税款的5%支付;税务机关委托单位或个人代征其他零星分散、异地缴纳的税收,税务机关按代征税款的5%支付;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按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的5%支付;委托单位或个人代征交通、房地产等特殊行业税收,按代征税款的5%支付。同时,《办法》还明确了税务“三代”的管理职责和手续费的预算、核算、支付、监管等管理办法,该办法出台后将进一步加强税收控管、方便纳税、降低税收成本,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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