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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财政部关于继续实施汽车下乡政策的通知要求,2010年继续开展汽车摩托车下乡财政补贴工作,汽车下乡政策实施延长一年,至2010年12月31日止;摩托车下乡政策执行到2013年1月31日;汽车摩托车下乡具体政策及操作办法仍按《汽车摩托车下乡操作细则》执行。各地不得停兑补贴,属于省产补贴车型的,继续按照《河南省汽车摩托车下乡操作细则》规定,执行省产增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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