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汽车以旧换新的实施时间和补贴范围?
答: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时间为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凡在上述规定期间将符合有关条件的老旧汽车、“黄标车” 提前报废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指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换购新车的车主可享受补贴。
问:汽车以旧换新的补贴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答:报废老旧汽车、“黄标车”并换购新车根据报废车辆车型给予不同的补贴。
报废老旧汽车并换购新车的补贴标准:中、轻、微型载货车,每辆分别补贴6000元、5000元、4000元;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5000元。
报废“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补贴标准:中重型、轻型、微型载货车,每辆分别补贴6000元、5000元、4000元;大、中、小、微型载客车,每辆分别补贴6000元、5000元、4000元、3000元;轿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6000元。
问:什么是“黄标车”?
答:“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
问:为支持我省汽车工业发展,对购买我省生产的补贴类车型在补贴标准上有没有特殊政策?
答:凡换购本省汽车生产企业生产的汽车,除享受国家报废汽车补贴外,省财政按新车价格的3%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限额为每辆车1500元。
问:报废和换购车辆车主不一致,能否享受补贴?
答:按照规定,报废车辆与换购新车的车主必须为同一单位或个人。否则,不能享受补贴。
问: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能享受以旧换新补贴吗?
答:汽车以旧换新方案中所规定的报废与换购车辆均不含三轮汽车、低速货车。
问:只报废不买新车能不能享受补贴?
答:只报废不买新车的,不能享受补贴。
问:同一车辆能否享受“多重补贴”?
答:报废车辆同时符合《河南省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和财政部、商务部2009年第20号公告规定的多个补贴条件的,只能享受一种补贴。
问:提前报废“黄标车”并换购新车已经享受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政策的,是否能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答:提前报废“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新车已享受了1.6升及以下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的,不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问:补贴车型有什么规定?
答:对换购新车的类型、型号、品牌均无限制。
问: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应提供哪些材料?
答: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可在联合服务窗口领取,也可从商务部网站下载);
(2)《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
(3)《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新车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7)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证复印件。
问:如何申领以旧换新补贴资金?有时间限制没有?
答:拟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的车主应在2010年6月30日前,持上述材料到报废车辆车籍所在市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申请补贴资金,经商务、环保、财政部门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由财政部门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车主指定账户上。对不符合条件的,商务主管部门应及时退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车主超过上述期间提出补贴资金申请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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