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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09年第一批汽车摩托车下乡专项补贴资金1100万元已由省财政直接拨付到各县(市、区)财政中央特设专户,目前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已达到8070万元,两项合计9170万元。按照上级要求,两项补贴资金需分设专户,也可调剂使用。
省财政厅要求,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是申请轻型载货车补贴的前提,目前我市有六家有开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资质的汽车报废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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