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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市本级安排农村寄宿制工程专项资金800万元,新郑市、新密市、登封市、荥阳市、中牟县五县(市)各安排160万元,根据农村寄宿制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我们在2008年已预拨一半资金。为加强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益,及时拨付剩余资金,2009年3月10日-3月20日,市财政局、教育局对郑州市2008年农村寄宿制工程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了检查。
同时我们还对2009年安排的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的8所学校进行了查看,要求工程项目全部实行政府采购,严格工程验收制度,及时拨付资金,保证项目按期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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