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郑州市财政局网站!
自去年10月份以来,我市财政全力支持抗旱工作,根据旱情和人畜饮水困难情况,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截止2月16日,全市财政投入抗旱资金2475万元,其中:中央特大抗旱经费440万元,省级特大抗旱经费205万元,市本级抗旱经费1210万元,县级抗旱经费620万元。另外群众自筹资金6022万元。
为确保抗旱资金落实到位,市财政局严格落实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确保财政抗旱资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并成立抗旱资金督导组,分赴各县(市)、区对各级财政投入的特大抗旱救灾资金的拨付、支出、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各项抗旱资金落实追踪问效制度,严防滞留、截留和挤占挪用。
各县(市)区财政部门都能够快速行动起来,把抗旱救灾做为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抗旱救灾资金拨付及时,落实快速。如新郑市将抗旱资金集中使用,统一招标采购抗旱急需的潜水泵、电缆和输水软管等有关抗旱应急物资,分发各乡镇;巩义市按照浇一亩地补贴5元的标准将抗旱资金补贴到农户;中牟县本级安排的60万元资金用于引黄灌溉水费等。
截至目前,我市已完成抗旱浇麦297.45万亩(次),各县(市)区已落实抗旱救灾资金2270万元,其中:购买抗旱设备1121万元,应急水源工程设施补助423万元,购买抗旱用水171万元,人工增雨补助40万元,抗旱用油用电补助129万元,解决临时饮水困难补助244万元,其他148万元。全市各级财政没有发生滞留、挪用抗旱救灾资金现象。(农业处)
网站标识码:4101000026
地址:郑州市兴华南街39号
电话:0371-67180715
邮编:450005
传真:0371-67180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