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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为妥善安排困难群众生活,及时将党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心中。市财政局积极与民政部门沟通,于今(11)日向各县(市)区紧急下拨资金647万元,用于发放4.3万名城市低保对象一次性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郑州城市低保对象可在春节前领到这笔每人150元的补贴。
市财政局和民政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务于2009年1月20日前,以现金形式将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到城市低保对象手中,并加强对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的发放管理,做好社会化发放工作,减少中间环节;严禁滞留、缓拨补助资金,确保资金足额、及时发放;认真审核发放范围、发放对象,规范发放资金程序,切实做到补贴资金发放公正、公平、透明,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果,确保低保对象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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