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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使资产管理工作日趋规范化,我局加大三个方面的工作力度,着力使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制定《郑州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各项资产的处置范围、处置方式、处置权限和程序,并且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具有相对较强的可操作性。二是稳步推进,逐步启动资产购置预算。为实现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的有机结合,拟从2009年起,我市启动资产购置预算编制工作。在编制2009年市级预算中增加《专项和事业发展支出资产购置预算表》,凡涉及专项和事业发展支出资产购置预算的,需填报此表,报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列入部门预算,予以安排资金和实行政府采购。三是逐步建设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化动态管理。目前,我市已初步研发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并投入试运行,实现了各单位固定资产占有和使用状况的网上查询。该软件的流程和功能正在逐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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