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以来,我市实施的“刮刮有奖发票”管理制度,将奖励激励机制运用于日常发票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发票日常管理中仍存在发票中奖率偏低,不开、拒开、开具假发票和发票防伪功能滞后等问题。近日,我局联合税务、公安部门,拟定下发了“进一步开展“刮刮有奖发票”及整治假发票活动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发票管理制度。
一是提高发票中奖率。将布奖率统一为2.55%,共设奖242250个,奖项调整为:特等奖5000元/个、一等奖50元/个、二等奖10元/个、三等奖5元/个。提高布奖率后,地税、国税部门布奖率将分别提高1.57%和0.85%。经测算,2008年,地税部门“刮刮有奖发票”涉及行业的营业税全年预计完成13.33亿元,较2007年的9.8亿元增长3.53亿元,增长36%;国税部门“刮刮有奖发票”涉及行业的增值税全年预计完成33亿元,较2007年的30.26亿元增长2.74亿元,增长9.05%。
二是开展发票二次摇奖活动。市级每年组织两次发票二次摇奖活动,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电脑随机抽号的开奖方式,由市级相关部门统一组织进行,具体奖项设置为:一等奖6名,奖励价值8-10万元家庭轿车一辆;二等奖8名,奖励价值10000元左右的家用电器一套;三等奖100名,奖励价值2000元左右的物品。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根据本辖区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发票二次摇奖活动,由相关部门定期进行督导,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三是规范有奖发票管理,进一步完善兑奖办法。实行有奖发票制度是刺激消费者索取发票的有效手段,规范有奖发票管理是其中重要内容。我们积极协调税务部门,根据目前发票兑奖办法,进一步规范兑奖工作,明确兑奖程序,实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制订详细具体的发票兑奖操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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