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0七年,我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支持下,在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年共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5063.5万元,其中: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2086.5万元,市、县财政配套639.5万元。改造中低产田3.2万余亩,为我市农业新增粮食生产能力919.2万公斤,项目区新增有效灌溉面积3.93万余亩,改善灌溉面积0.71万亩,新增除涝面积1.1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46万亩,新增农田防护林面积1078万亩。扶持建设多种经营项目7个,本级资金安排项目8个,年可新增储藏保鲜农产品1000多万公斤,使城乡居民“菜篮子”品种不断丰富,加快了项目区农业结构的调整,农民人均纯收入有所增加,实现了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同步增长,在农业综合开发区域内已初步形成了田成方、林成网、沟相通、路相连旱能浇、涝能排,生产设施配套,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的农业生产的新格局。二○○七年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积极筹集财政资金
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建立完善的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机制。首先,保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有稳固的来源,足额安排好预算内的配套资金。其次,对各县(市)区实行了“先配先拨,不配不拨”的激励竞争机制,本着“先用集资,后用配套,再用上级拨款”的原则,调动了筹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积极性。
二 、督促财政资金的使用
对本年度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严格按照省开发办的项目计划批复,没有用于任何计划外项目的资金。确保各类资金足额、到位。
三、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全面实行县级报帐制,对有关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规范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财经纪律,保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专款专用。坚持“三专五定”的资金管理制度。实行直拨现金,为保证资金及时到位,将年初预算安排指标提前转入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专户,然后由专户直拨现金到各县(市)区开发专户。
严格拨款制度,完善财务手续,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按项目进度拨款,进行全过程控定期监督检查,保证资金专款专用。制定还款措施,加大回收力度。
农业处
200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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