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促进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意见 -全讯足球网

您好,欢迎访问郑州市财政局网站!
我市出台促进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意见
来源:郑州市财政局   时间:2008-01-11 00:00

    为切实抓好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满足消费需求,增加农民收入,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意见的实施意见》精神,12月15日,我市出台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加大对生猪生产的扶持力度。在按照国家规定对饲养能繁母猪的养殖户(场)给予补贴和积极推进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的同时,加快生猪良繁体系建设,2008—2010年,按照《河南省家畜人工授精站(点,)建设规范》制定的标准,合理规划建设120个人工授精站(点),市财政每年扶持40个良种猪人工授精站(点)建设,每个扶持2万元,对良种猪人工授精每头补贴10元;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饲养,2008—2010年,市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
用于扶持30个年出栏5000头以上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场)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生猪养殖小区(场)加强粪便处理和沼气池等设施建设,市财政对生猪养殖小区(场)购置的为户用沼气农户配送沼气原料农用车每台补助3000元;落实对生猪调出大县的奖励政策,市财政对年出栏50万头以上的生猪生产大县给予适当奖励;建立保障生猪生产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在毛猪价格与玉米价格之比低于5.5:1的盈亏平衡点或突发重大疫情、重大灾害的情况下,动用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对规模养殖户(场)给予必要补助,保障生猪生产稳定发展。
  《意见》强调,要建立和完善生猪公共防疫服务体系。坚持预防为主,强化生猪免疫,将注射疫苗所需的器械、物资和人员等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工作开展;加强疫情监测和检疫监督,及时掌握疫情的发展趋势,防止疫情跨区域传播;严格疫情处置,发现国家一类动物疫病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要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进行处置,对病死猪要进行无害化处理,坚决做到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意见》要求,全面落实“菜篮子”市长(行政领导)负责制的各项要求,把生猪生产发展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考核目标,抓紧实施促进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妥善解决生猪生产基地建设、品种改良、母猪猪群保护、疫病防治、保险体系建设、贷款担保、屠宰加工等方面的矛盾和问题,尽快促进生猪生产的恢复。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根据各项政策措施,抓紧制定相应的配套文件,尽快将政策落实到位。

                                                            来源:农业处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网站地图